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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吊车施工常识
发布时间:2022/12/5 阅读:346

1.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系好安全带,安全带的使用和佩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安全带》(gb6095)的有关规定。

 

2.施工过程中,建筑物应采用密目安全垂直网(或采取边缘防护措施)封闭。

 

3.施工过程中,应采取有效措施覆盖和固定施工现场和建筑物上的各种孔洞。

 

4.人员活动集中的出入口上方设置防护棚。

 

5.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方案中确定,施工前完成,经验收最终确认符合要求。

 

6.高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。

 
南京吊车施工常识

7.工作边无检修设施或检修高度小于800mm时,必须设置主要防护设施;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.2m。防护栏杆用安全垂直网封闭,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。

 

8.孔及孔边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,包括桩孔边、槽边和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于安装2M及以上设备和管道的预留孔边。

 

9.小开口应采用实心盖板紧密覆盖,以防止位移;除了用安全网或盖板密封大开口外,还应在开口周围设置防护栏杆。

 

10.对于墙壁上的垂直开口(如电梯井口、管道井口),除井口处的防护栏杆或固定围栏外,竖井内每隔10m设置一道水平网。

 

11.梯子不应有衬垫。梯脚底部应牢固,并应有防滑措施。上端应有固定措施。使用折叠式梯子时,应有可靠的牵引和支撑措施。

 

12.操作人员不得从规定的通道上爬下,不得随意使用电梯架等施工设备。

 

13.在周围自由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,应有牢固的立足点(如脚手架或操作平台),并根据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、安全网、安全带等安全措施。

 

14.钢筋绑扎、骨架安装搭设脚手架。严禁随意使用电梯架等施工设备攀爬。

 

15.浇筑混凝土高于地面2m时,应设置操作平台,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。

 

16.交叉施工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。下层操作的位置应在上层可能的坠落半径之外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,应设置安全保护层。

 

17.各种拆除作业(如钢模板、脚手架等)从顶部拆除时,不得同时清理底部;材料临时堆放处距边缘不小于1m。

 

18.建筑物的进出口、电梯的装卸口和其他人员集中的地方,应提供防护棚。防护棚的长度不得小于防护高度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。

 

19.参与起重作业的人员,包括司机、吊车、信号指挥、电焊工等,应为特种作业人员,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考试合格,有经验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。

 

20.大型南京吊车作业前,应详细勘察现场,根据项目特点和作业环境,编制专项方案,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。内容包括:现场环境和措施、工程概况和施工工艺、南京吊车的选择依据、起重井架的设计和计算、地锚的设计和选择、钢丝绳吊具的设计和选用、地面耐久性和道路要求、构件堆放位置图以及南京吊车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。